教官報警抓高中生販毒反被記過 教育部「輔導優先」處分理由曝 | ETtoday社會新聞 | ETtoda...教官好衰
桃園某高中翁姓教官得知校內有學生販毒、吸毒隨即報警,並在交易現場逮到他,遭裁定羈押。該名學生家長卻向上陳情,教育部決議翁男違反「教育輔導先於懲處」之比例原則,記過2次。翁男不服提起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撤銷原處分,案經教育部上訴,最高行政法院認為未詳盡調查,發回原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