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繳公同共有地價稅,如有應退稅款會被抵繳!

📌依稅捐稽徵法第12條規定,公同共有財產,如未設管理人時,以全體公同共有人為納稅義務人。同法第29條規定,公同共有人應退之稅捐,稅捐稽徵機關應先抵繳其積欠,並於扣抵後通知該納稅義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