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自偷偷說
bee8334:「 https://images.plurk.com/6D9uCFnCsZDysN3JpmER9W.jpg https://images.plurk.com/3Gv2eLULL80ul1hWsi7WE7.jpg
一派說是給孕母工作,一派說意圖營利要罰,支持方連代孕費都分裂不同說法了,要怎麼說服一般人甚至反對者相信會有完整配套?
還是說有給錢但不多?想要便宜子宮?

那個帳號在免術議題看到幾次,寫的法普一看就外行人。判兩年以下,罰百萬以下是很重嗎?而且罰仲介又不罰買家。台灣捐卵名義上不是買賣,都會有人為了九萬九營養金搞到卵巢過度刺激症候群了,搞所謂利他代孕八成就是廉價代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