ಠ_ಠ 偷偷說
一個朋友的故事,大概三個月前他去取貨,店員跟他說東西似乎沒有送來門市。朋友當時也只是請他們再找找,七天後物流來收沒有收到貨,被報遺失。
今天朋友去取另一件貨物時,三個月前的貨突然就出現了,重點超商表示要詢問公司,可能會把這個貨銷毀
那個貨價值2000多,超商真的有權銷毀貨物嗎?
有什麼方法可以保障自己權益,剛剛查了一下遺失物,理論上所有權應該在賣家身上對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