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現在才看到潘柏霖的首獎散文(大家都以為我早就看過,殊不知我公布之後還隔了八個小時才看到),我在意的點倒不是有沒有切身經驗的虛構問題(散文獎的虛構與否很多年前大家就爭執過了),而是這件事情如果是真實存在的,那他有沒有經過當事人同意。代言與否雖然要看代言者的意願,但我覺得更重要的是被代言者的想法。所以這一切在我看來不是技藝問題.是倫理問題。然後代言者要用甚麼體裁去將之寫出,就是各自想法了。
然後看到評審感言時,張瑞芬老師說的題材吸睛我真的是:「?」
多年前我覺得文學獎是擲筊,多年後我覺得文學獎比擲筊還奇妙。畢竟我可以猜到答案的是否,卻猜不到時代層層演進會變成現在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