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那個「拿去買有用的東西」廣告,我覺得很多人就算一把年紀也不見得明白什麼是「有用的」,「有用的事」「有用的東西」「有用的決定」都不會,很多人其實沒有那種眼光甚至眼界,唯一明白就是「有用的東西」肯定不能「享樂」於是很斜坡地「有用的」同等於「吃苦」

有點繞口,但簡言之就是當阿嬤的人要是這麼明白什麼是「有用的」也不必苛扣兒子玩具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