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然看到有人討論公務員罷工權議題,這邊是正在準備人事行政高普考的國考生,剛好是考試範圍有學過所以來聊聊公務人員勞動權益,以下是結合上課所學的不專業觀點,若想討論請溫柔
常說的勞動三權包含結社權(組工會)、協商權(含參與權跟締約權)和爭議權(含罷工權)。
如果是一般勞工,可以透過勞動三權跟雇主制衡來爭取權益,而政府的角色是從旁監督、輔導和協助。但公務人員的情形變成雇主就是政府,而由人民投票選出來的首長是有民意基礎的,可是考試進來的公務人員沒有。
大家可以想像一個垂直的關係圖,最上面是人民,中間是政務官首長,底下是公務人員。人民透過選舉以選票賦權給首長,首長因為代表背後的民意所以可以指揮命令公務人員。所以如果讓公務人員跟勞工一樣有完整的勞動三權可以與雇主相互抗衡,那就是在跟政府背後所代表的民意對抗。
常說的勞動三權包含結社權(組工會)、協商權(含參與權跟締約權)和爭議權(含罷工權)。
如果是一般勞工,可以透過勞動三權跟雇主制衡來爭取權益,而政府的角色是從旁監督、輔導和協助。但公務人員的情形變成雇主就是政府,而由人民投票選出來的首長是有民意基礎的,可是考試進來的公務人員沒有。
大家可以想像一個垂直的關係圖,最上面是人民,中間是政務官首長,底下是公務人員。人民透過選舉以選票賦權給首長,首長因為代表背後的民意所以可以指揮命令公務人員。所以如果讓公務人員跟勞工一樣有完整的勞動三權可以與雇主相互抗衡,那就是在跟政府背後所代表的民意對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