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來看到 #賴佩霞 中國廣州暨南大學國際關係法學博士,覺得應該有點料。

好奇上網查,她博士論文是「台灣人的美國觀」,以自己為研究對象。以自己為研究對象不是不可以,但多是人類學領域,不然就是在職專班洗學歷。國際關係研究對象是國家,「以自己為研究對象」實在很奇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