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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國昌擺明了,他當法務部長就是要當門神的

顏色不對就有罪推定,合照就是有問題

顏色對了,連張碧琴(新竹縣前議長&建商)都承認是他們的「名車」接送高虹安,黃國昌還是說「不夠明確」。

正義啊正義,只是門神的遮羞布而已。』Facebook
[討論] 看不懂黃國昌的標準了,這叫法律人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