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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踢踢實業坊 - HatePolitics"他說這個案子在8個月前早就已經反映了,但為什麼這件事最後會反映無效,甚至為什麼在7月份會看到那份「本建築工程可繼續施工,都發局不予列管」的公文,其主因是什麼?主因有兩個
一就是現任市府行政怠惰,二就是前任市府修改不合理的法條
就是因為前任市長文哲大A訂了北市施工損鄰爭議處理規則,
難怪我們文哲大A從前天開始就失蹤了,靜悄悄一句話不吭
,我們大家一起來協尋文哲大A好嗎?還有這種離譜的法條
我們號稱最正義最公正的咆哮昌不出來咆哮幾句嗎?然後國民黨那幾位不分區議員、立委咧?徐巧芯醒醒啊~王鴻薇不要再把案發現場當工地秀了笑屁笑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