ಠ_ಠ 偷偷說
小時候有被家暴過,也有打過113訴苦,但那時候只是想知道我所遇到的遭遇是否是不對的才打,並沒有特別在電話中說出自己的個資,但社工還是找到我並且來我的高中問我要不要告我的爸媽,那時候的想法是(1)家醜不可外揚(也怕親戚指責我)、(2)被安置的話會不會少了很多資源?(我家算是小康)、(3)快成年了再忍一下就好。所以最後沒有採取法律行動,不過社工有讓我爸媽知道這件事(我有跟社工說不要讓父母知道,但社工沒有遵守),因此也過了一段被父母言語、精神折磨的時間。

現在噗主已經22歲要升研究所了,還是不知道自己當初的選擇究竟是不是正確的?也有去兒童之家短暫實習過的經驗,會思考著當初我就算被安置在兒童之家似乎也沒有什麼不好?甚至偶爾都會想著我以後真的還要供養我一點都不想養的我爸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