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說應不應該給更生人機會,這其實是個很好的問題,權自強已經服完刑了,而且還不是主犯,一審判1年8月,二審改判6個月,算是輕罪,為什麼社會不放過他。我想最根本的原因是他兄弟倆犯的罪實在太過泯滅人性,天理難容。只是這個論點如果成立,不是什麼罪都能被寬恕,那我們不讓曾犯過貪污、組織犯罪等重罪的更生人再參選公職,也會站得住腳,畢竟社會都不原諒權姓兄弟了,犯下貪污重罪或曾經混跡幫派的人,憑什麼成為百姓的喉舌,甚至是掌握龐大行政資源的民選首長??社會不願意原諒權姓兄弟,卻可以原諒黑道大老,這邏輯在哪裡??雖然我也知道,上憲法法庭的話,這條違憲的機率很高,但我們現在討論的是社會的道德標準要劃在哪裡??不滿遭影射「訪問性侵犯」 吳淡如喊告史書華陳智菡批民進黨不給更生人機會 林俊憲:白色果然是最容易髒的顏色! | 政治 | 三立新聞網 SET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