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思 Aug 19, 2023 10:21AM 這種的...這個真的要科普都很無力....偷抄一下Rick Yang大大的答案1、財產來源不明罪是在公務員觸犯特定犯罪時,對於財產的莫名增加必須負有說明義務。2、貪污,不論金額大小就是貪,你只要貪污都是會被偵辦。3、編輯紀錄中,柯粉還以為高虹安作七年,我的媽呀….要護航記得了解你支持的政治人物在貪污案件上做了什麼事,還有她任職多久啊…最大的重點是,就是一塊錢都不能拿,不是你的東西你為什麼要拿呢??46萬或是4毛6都不該,到底有多難理解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