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檢只講不利證據「非常誇張」 高虹安:沒有公允呈現事實對於公款私用一事,高虹安堅稱,偵訊時就說過,她跟助理講、寫簡訊說過,有幫她代墊私人的費用要記得登記請款,他從來沒有說過「我不付這個錢」。包括媒體公布的辦公室帳本中「委員入帳103元」,就是因為助理請款時,她直接給500、1000元大鈔,找的零錢就歸入零用金、公積金,這也證實了她真的有還錢給助理。

入帳103元但是8006元拿整數9000元,助理還倒貼

高虹安稱「不用找零給我」 四叉貓:8006元要算整數給她9000元 - 政治 - 自由時報電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