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讀~立院三讀性別平等工作法 重罰權勢性騷擾、雇主有通報責任 | 政治 | 中央社 CNA
「立法院今天三讀修正通過性別平等工作法部分條文,增訂權勢性騷定義,雇主若經認定有性騷擾,最重處新台幣100萬元罰鍰,懲罰性賠償最高5倍;雇主接獲申訴和調查結果,都要通報地方主管機關。」

立院三讀性騷擾防治法 權勢性騷最重關3年揭露個資最高罰60萬 | 政治 | 中央社 C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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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明確定義權勢性騷,並加重刑罰,最重處3年徒刑。新法也明定,媒體與任何人不得公開揭露性騷被害人姓名個資,違者最高罰新台幣60萬元。」

立院三讀提高外役監遴選門檻 須服刑1/3才能申請 | 政治 | 中央社 CNA
立院三讀外役監條例 重大犯罪、未繳貪污所得不得遴選 | 政治 | 中央社 C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