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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克任:「野百合發起人只有3位,有具名簽署發起宣言,決定可能被抓被關的責任,就我、法律系楊弘任、哲學系何宗憲三人。其他共同靜坐的13人裡頭,不認識這位張律師。一般都沒人敢自稱是野百合學運發起人,而是廣場指揮中心某某組的某某某,或決策小組或校際代表。」

那個年代上街頭,三個具名的(周、楊、何),冒的風險,是被扣上懲治叛亂條例唯一死刑的天條,去安坑找黃泉下的學長姐一起排隊等喝孟婆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