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美華:07/18 前幾天心血來潮,重發三年前舊文,糾正時代力量 #黃國昌 參選大同獨立董事時、爆料搞錯的事⋯⋯

沒想到才幾天,我就得到中國福建法院認證,印證三年前發文內容的真實性👍

👉👉👉福建高級人民法院日前判決:
❌大同 (2371-TW) 集團的華映百慕達須向中國華映科技支付業績補償款人民幣 30.29 億元 (新台幣 131 億元),大同、華映負連帶清償責任。

這個中國法院的最新判決,證明了台灣大同當時的經營者林蔚山、林郭文艷,當年操盤大同和華映一塌糊塗,弄到華映破產,但絕不是如黃國昌所說的「債留台灣、錢進中國」。

#紅藍白黃一家親 #誰說要重啟服貿 #誰就是叛徒
#大同獨董 #快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