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蠻多人不能理解帝王條款
但很多歐美國家法規都有這條也都執行的很徹底
這比較像是一種權利與義務(責任)的概念

-強者要禮讓弱者的文明觀念
-更多的權利代表更多的義務,所以這個注意的責任會落在取得駕照有權利駕駛動力機械的駕駛者身上,因為能駕駛的肯定是個頭腦正常四肢健全的人,而走行穿線上的有可能是個看不懂號誌的三歲小孩或是一個智障;同時身下的機械是具有殺傷性的,本來就該有更多的注意

他們只是把這個概念內化進法律中而已
同時也把行人的路權範圍限制在行穿線上不至於無限擴大

華腦人不理解也很正常,華國文化就是鼓吹比拳頭大小、崇尚威權,平常還能藏著掖著,到了路上自然就原形畢露
這種文化本該由教育與執法去遏制的但顯然還有很長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