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變嚴 免服兵役須身高低於155、BMI超過35 | 政治 | 中央社 CNA
「國防部去年預告修正『兵役體位區分標準』,已於5月30日正式通過並實施,免役體位的身高與BMI值門檻趨嚴,身高需低於155公分,BMI值需超過35或低於15才能免役。
依現行規定,身高需低於157公分,BMI值超過31或低於17(替代役BMI值超過31.5或低於16.5)可免服兵役。
國防部去年8月18日預告修正《兵役體位區分標準》第2條附件,並於5月30日正式通過實施。
根據內容,修正案中調整最多的指標,是衡量是否過胖、過瘦的BMI值(身體質量指數),其計算方法是以體重(公斤)除以身高(公尺)的平方。
「國防部去年預告修正『兵役體位區分標準』,已於5月30日正式通過並實施,免役體位的身高與BMI值門檻趨嚴,身高需低於155公分,BMI值需超過35或低於15才能免役。
依現行規定,身高需低於157公分,BMI值超過31或低於17(替代役BMI值超過31.5或低於16.5)可免服兵役。
國防部去年8月18日預告修正《兵役體位區分標準》第2條附件,並於5月30日正式通過實施。
根據內容,修正案中調整最多的指標,是衡量是否過胖、過瘦的BMI值(身體質量指數),其計算方法是以體重(公斤)除以身高(公尺)的平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