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國|漢堡 May 25, 2023 11:59AM 水~“行政院通令各部會,依國籍法定義,中國大陸人民不具中華民國國籍、非屬中華民國國民,自不享有或負擔中華民國國民的權利義務,凡舊函釋與此牴觸者,應自即日起停止適用或不再援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