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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的家事法考題】
一、次男的遺產:印尼妻的女兒繼承,中國陳小姐因為超過三個月沒聲請繼承,失去繼承權
二、賴翁的遺產:賴妻、長男、長女、次女、參女有繼承權,高三生本來是次男的小孩,所以原本會跟印尼妻的女兒一起代位繼承,兩個人各可以拿到1/12的賴翁遺產,其他繼承人拿1/6遺產,但是賴翁認領高三生,所以變成賴妻、長男、長女、次女、參女、高三生、印尼妻女兒(代位繼承)各分1/7賴翁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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