ಠ_ಠ 偷偷說
有沒有對車禍(?)比較有經驗的旅人…(不想有機會轉出噗浪上個紅標)
【經過】
大條直路車道,對方從右側有分隔島的慢車道違規左轉橫在我方直行車道上,導致無法閃避(隔壁車道是砂石車),因此我方直行車左前方擦撞對方左後方車尾。
當下雙方均無受傷(經旅人提醒補充,無受傷>是對方下車時自己說的,外表無傷)並一起移車和等待保險專員等,也已請保險員處理。
今天對方透過保險員表示(1)他們沒有保險(2)他們有去驗傷請我方有誠意與他們和解。

想問的是,對方這樣告過失傷害是可以告成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