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預告同性婚收養子女比照異性婚 身分證省略「養」字 | 政治 | 中央社 CNA
「內政部預告修正《國民身分證及戶口名簿格式內容製發相片影像檔建置管理辦法》部分條文,同性婚姻關係收養子女,將比照現行異性配偶收養作法,省略『養』字,以與異性婚姻規範一致。

內政部日前預告《國民身分證及戶口名簿格式內容製發相片影像檔建置管理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內政部指出,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施行至今,民眾普遍對於多元家庭接受度提高,因此檢討同性結婚被收養者國民身分證父母姓名欄位記載方式。

內政部說,按現行規定,同性結婚繼親收養者,國民身分證記載生父、養父姓名或生母、養母姓名,養父或養母,均不省略『養』字。修正草案中,為求一致,同性婚姻關係收養子女,比照現行異性配偶收養作法,省略『養』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