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人高中前董事長盛天麟被控掏空校產遭判刑定讞,檢方傳喚他到案發監執行以及指揮警方拘提未果,聲請沒入保證金300萬元。一審裁准,盛男提抗告指患多病且沒逃匿,求撤銷原裁定。二審日前駁回確定。

二審台灣高等法院裁定指出,及人高中前董事長盛天麟因犯侵占等案件,檢方民國105年間偵辦期間諭令以新台幣300萬元交保,由夏姓女子(具保人)繳納現金後釋放。

裁定指出,最高法院於110年間判盛天麟4年及5月徒刑,全案定讞;檢方聲請就盛男刑度定應執行刑,法院裁定4年3月有期徒刑定讞。盛天麟判刑定讞未入監 沒入保證金300萬元確定 | 社會 | 中央社 C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