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是沒忍住想亂說話)
其實只是覺得很有趣,同樣一件事但卻產生了兩種極端的價值觀,先說我不認同但可以理解文中的想法,也覺得是以這樣心情追星的人脫粉也合理到不行(但不支持回踩)
覺得最有趣的部分是對於「偶像是一種職業」這件事的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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