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有個佛州的新聞說某校校長因為老師在教藝術課時給學生看大衛像的圖, 讓她被學校解雇, 說這就是佛州通過家長權利法案的後果, 讓幾個保守家長抗議就連大衛像都不能教什麼的

當然在那些什麼don't say gay的假新聞之後, 看到這種報導, 在下結論前都要先等一週看有沒有更多細節, 搞不好是到時候細節出來輿論又要逆轉

但我只覺得有一點很奇怪. 那就是"如果真的是因為老師上課時拿出大衛像的照片, 導致校長被學校解職, 但為什麼老師沒有受到任何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