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一除役卡關乾貯水保案 台電告贏新北市政府 | 產經 | 中央社 CNA
「台電『核能一廠用過核燃料中期貯存計畫』水土保持計畫第2次變更設計,新北巿府不予核定,經多次訴願、撤銷後,仍未作適法處分。台電興訟,法院3/16判決勝訴,令巿府須核准。

環保署環評大會民國108年通過台電核一廠除役計畫。不過,台電須先移出核燃料棒,才能進行關鍵除役,但室外乾貯場卻因尚未獲新北巿政府核定水土保持計畫,而無法啟用。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指出,台灣電力公司坐落新北市石門區土地的『核能一廠用過核燃料中期貯存計畫』辦理水土保持計畫送審,新北市政府在民國99年間核定,並核發水土保持施工許可證;後來台電申辦水保計畫第1次變更設計獲核定,並在102年完工,請新北市府辦理完工檢查。」

核一除役卡關乾貯水保案台電勝訴 新北將上訴 | 產經 | 中央社 C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