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軍情》模擬戰時狀況災害搶救 11縣市4/13起「民安9號」演習 - 臺北市 - 自由時報電子報全動法部分爭議 可由民安演習觀察
國防部預告將修正「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遭部分媒體及政黨渲染為「青年上戰場」;但現行「民防法」即規定,高中以上學生應參加各該學校防護團編組支援服勤。國防院學者沈明室指出,目前不用修法就可以透過年度萬安、民安演習,納入青年動員服勤協助校園安全、治安、消防,足證明學生沒有要上戰場或是生產彈藥。

去年新北市政府舉辦開民安8號演習時,也動員新北市各高中、國中及國小師生,時段性進行地震避難疏散演練。依據《民防法》第5條第2項授權規定,內政部會銜教育部於2002年訂定「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防護團編組教育演習及服勤辦法」,高中以上學校依規定應於年度開始前,完成年度防護團實施計畫(含教育訓練及演習)策定及防護團人員編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