ಠ_ಠ 偷偷說
剛出社會,最近面試到一間公司,一開始是對方問我有沒有興趣來面試,看了一下他開的薪水對新鮮人來說不低,又跟住處在同一條線上就去面試了。

去面試了以後,得知我應徵的職位薪水跟人力銀行上寫的一樣,但是他上面只寫排休,到現場聽完才知道排休、不能休紅字(是還好)、月休5~6天
回家換算一下之後發現根本比基本時薪還低,但想說可以去學個經驗,就也沒很在意

過幾天聯絡我說審核過了什麼時候可以去上班,這時候才說我現在是進去實習,實習期約十幾天,之後有一個審核,過了之後會轉正職,實習期間一天薪資1000元,工作時間8小時

這種制度是常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