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煙將禁使用販製 違者最高可罰5000萬 | 生活 | 中央社 C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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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煙之類菸品全面禁止 保護民眾健康
違反相關法令最高將重罰五千萬元罰鍰🚨

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已於112年1月12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
全面禁止包括電子煙在內之各式類菸品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展示、廣告及使用,待總統公布後,將由行政院訂定施行日期

法源完備 勿心存僥倖 違者開罰
依修正通過之菸害防制法第15條規定,禁止任何人製造、輸入、販賣(包括透過網路、實體店面及面交)、供應(提供他人使用)、展示或廣告((製作廣告、接受傳播或刊載)各式電子煙之類菸品或其組合元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