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責任 根據香港法律,如果侵入者擅闖民居,但沒有意圖干犯其他罪行,擅闖本身並不構成刑事罪。意圖犯罪而擅闖的例子,例如是侵入者進入建築物內,意圖偷竊、破壞財物、傷人或強姦,則可犯《盜竊罪條例》 第11條的「入屋犯法罪」(burglary),最高可囚 14 年。就此罪而言,「建築物」包括有人居住的車輛或船隻。此外,如果以暴力方式進入不屬於自己管有的處所,或可犯《公安條例》第23條的「強行進入罪」(forcible entry),一旦罪成可罰最高 $5,000 及/或監禁 2 年。法律101|聖誕老人入屋派禮物會否犯法? - 法庭線 The Witn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