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傳了個偷偷說,我想講一下:
以前的確會很在乎我自己寫作到底是同志文學、還是BL耽美這點。

但現在我很直白的說:

#我樂見BL耽美跟同志文學這塊越來越「模糊」。

過去從花之二十四年組開始,其實BL和同志作品就有相互影響,禁忌之愛是BL的開端,但如今BL創作、LGBT運動多少年,有些不再是禁忌、許多台灣讀者、創作者對LGBT的了解也不在是想像,而有基本性向認知。故這樣的社會風氣下,同性戀與BL兩個風格越來越曖昧,是一種必然。

我認為同志創作和BL創作的開端不同,想詮釋的也不同,在本質上也有差異。但是我會將那些留給學術論文去討論。

關鍵字要不要上?要不要封鎖?這種問題都是個人自由。我只是寫喜歡的故事和讀者分享希望他也喜歡,如此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