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法律的小祕密
其實我們沒有禁止殺人 只規定了殺人後的罰則
你仔細看台灣法律所有篇章後會發現
台灣大部分法律並沒有寫"禁止"、只寫了"後果"
所以你只要能接受後果,你就能做
你只要能接受,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你就能殺人
舉比較輕的例子:「汽車駕駛人,行經有燈光號誌管制之交岔路口闖紅燈者,處新臺幣一千八百元以上五千四百元以下罰鍰。」
從頭到尾沒有提到「不能闖紅燈」
也能算是台灣法律是以自由為基礎制定的證據吧
其實我們沒有禁止殺人 只規定了殺人後的罰則
你仔細看台灣法律所有篇章後會發現
台灣大部分法律並沒有寫"禁止"、只寫了"後果"
所以你只要能接受後果,你就能做
你只要能接受,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你就能殺人
舉比較輕的例子:「汽車駕駛人,行經有燈光號誌管制之交岔路口闖紅燈者,處新臺幣一千八百元以上五千四百元以下罰鍰。」
從頭到尾沒有提到「不能闖紅燈」
也能算是台灣法律是以自由為基礎制定的證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