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較許淑華、林智堅論文涉抄2案 翁達瑞:抄襲判定不能一國兩制 - 政治 - 自由時報電子報他指,許淑華涉及不當引述比例約14%,林智堅則約3%,許淑華案情節較林智堅案更嚴重,而「逢甲對許淑華的調查,做出「不當引述」的判定。台大則直接使用『抄襲』一詞」,翁達瑞認為,兩校都在操弄學倫名詞,教育部頒佈的學術倫理規範,並無「不當引述」一詞,學倫名詞使用不能憑各校喜好,無視教育部標準。

翁達瑞表示,台大根據學位授予法的規定,撤銷林智堅學位,而學位授予法也沒有「不當引述」的懲處;「所謂的抄襲就是沒有註明出處的引用。根據美國學界的定義,不當引述包括沒有使用括號、出處標示不完整、或出處標示錯誤等,這些不當引述也都算抄襲」。他主張,逢甲刻意玩弄學倫名詞,用「不當引述」替換「抄襲」,「企圖幫許淑華規避學位授予法的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