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新聞局鄭局長的二個錯誤。
1. 不懂法律: 教師涉犯性侵害事件,停聘期間不能領取半薪;經性別平等委員會調查,確定無性侵害事實並回復聘任後,補發全部本薪。
2. 立場錯誤:市府的責任是擴大調查,追查事實,發現是否還有受害者;停職是為了避免在學校持續與學生接觸,保護未知的受害者。
局長最後一個hashtag 「我最恨性侵犯」是否意指已知黃師罪嫌?若調查已完成,為何不依法解聘?若調查未完成,拖延不調查,不只持續傷害被害人,也損害嫌疑人的權益。」Facebook
有罵有用台中資優班師性侵案 鄭照新挨批造謠後刪文致歉 | 社會 | 中央社 CNA
下架這個說謊的台中市政府!
#支持蔡其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