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講這個中介法,有些人根本到底有研究沒研究了半天沒看懂這法條的意義,比我這個懶人還糟糕,整個錯誤解讀。

假新聞是交給法院判斷,法院不是誰選上總統就由誰來開的,你不要到現在還不知道司法與行政權是分立的,沒有所謂「將來換黨國民黨可以用這個法來攻擊台灣」。

民進黨立這個法等於是自宮,把判斷是否假新聞的權力直接交給司法,是不是因此失去判斷是否假新聞的行政權我不知道,但是這個法是把權力與過程直接交給司法權。

台灣從來沒有因為選舉馬上大幅更換司法人員,這個法的這部分沒有政黨輪替的問題,怎麼會有人法條不曉得是沒看還是看半天沒看懂鬼扯什麼將來換黨的問題。

其他的部分我們可以慢慢討論,單就這個部分我們要搞清楚。
所以這法似乎沒有政府擴行政權的疑慮,疑慮是擺在會產生對平台增加麻煩與最後把相關發文都刪掉的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