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cebook數位中介法還在公聽會階段,

既然在公聽會階段,本來就要聽聽看各界看法,

防止網路謠言、詐騙或是霸凌到底是誰的責任?

NCC要立法讓平台善盡責任的「草案」

本來就有討論空間,

故意在那邊 tag 本留言違反數位中介法已被刪除

是真的蠻好笑的,這樣已經達到文字遮蔽化了,你是學習近平嗎?台灣目前的規劃也不可能這樣做!
會這樣貼,代表你對目前議案也不熟。

如果大家有共識要立法,那就好好討論處理方法,

如果沒有,那你說說誰該負起謠言散播、詐騙與霸凌的責任呢?

一面用柬埔寨事件罵政府放任網路詐騙集團 一面又不讓政府管制網路平台善盡社會責任 不然要派你們去現場舉旗嗎? 這個法也根本就還沒有送進立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