ಠ_ಠ 偷偷說
34歲的我,可能選男人的眼光有點問題
交往過媽寶和渣男無數
現在有一個問題:是否該跟沒有感覺但很愛我的朋友(好人,經濟獨立)在一起呢?

對方在我家人生病的時候,開車各種接送、陪伴、電話安慰;在我憂鬱症發作的時候,請事假直接殺到家裡把我拖出來吃飯看醫生;在我跟媽媽吵架的時候當和事佬;在我半夜作惡夢驚醒的時候,耐住性子聽我哭訴。

就報恩來說,好像都應該跟他在一起了
然而這樣算是愛情嗎?還是說婚姻其實最重要的也不是激情了?

各位會怎麼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