ಠ_ಠ 偷偷說
@dckmu on Plurk來釣魚囉。

究竟淡江動漫社30週年的聚會主辦人之一,會因為不想讓他的前男友參加,能出多少方法來阻止對方呢?

前男友明明也是在一起玩了四年的社員,是什麼理由還是大義能用主辦的權限不希望對方參加的呢?

辦團體活動用私心去審核參與資格,這樣真的很棒棒。

更別說活動還延期過一次,上一次統計參加人數時,就帶私心放風聲出去不希望前男友參加,這次又來啊。

辦活動這麼偉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