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安😊😊😊

(以西結書18章10到13節)
「他若生一個兒子,作強盜,是流人血的,不行以上所說之善,反行其中之惡,乃在山上吃過祭偶像之物,並玷汙鄰舍的妻,虧負困苦和窮乏的人,搶奪人的物,未曾將當頭還給人,仰望偶像,並行可憎的事,向借錢的弟兄取利,像借糧的弟兄多要,這人豈能存活呢?他必不能存活。他行這一切可憎的事,必要死亡,他的罪必歸到他身上。」

我的理解是
這段經文裡的教導
個人的義與罪是分別的
不因兒子犯罪而父親受到連帶
每個人都是各自的走在神的道
雖然審判是分別的
但作父親的還是要為孩子禱告
使他不致偏離 但孩子依舊硬著頸項時 最終還是要自己面對死亡 我們沒辦法為著孩子而活 最終還是要交託給神 因著這一切本乎於神 完整版請看:https://pse.i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