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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來越惡劣
ref: 中小學代理教師逐年攀升,110學年度全國有3萬2239人,占總教師人數17%。監委葉大華調查指出,教育部「代理教師聘任辦法」中,未涵蓋聘任期限等重要事項,再授權各地另訂補充規定自訂聘期,無須報部核備,結果全國20個縣市,長期未給予代理教師完整聘期,監院在7月中通過對教育部的糾正。

調查發現110學年度全國中小學有3萬2000多名代理教師,占總教師人數17%,每6位教師就有一位代理教師,108課綱上路後情況加劇。

110學年度為止,仍有新北市、臺中市、臺南市、桃園市、新竹縣等13縣市,未給予專案補助之代理教師完整1年聘期及薪資,兼任導師的代理教師,110學年度多達1萬436人,臺南市、花蓮縣、苗栗縣,超過4成代理教師擔任導師。代理教師權益未受保障 監院糾正教育部 | 公視新聞網 PN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