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通過《刑法》修正草案:吸毒上路驗尿陽性就處罰,「毒駕致死」最重處10年有期徒刑 - The New...
刑法修正草案政院通過 法務部:全面處罰毒駕 | 社會 | 中央社 CNA
「法務部表示,行政院6/23通過刑法第185條之3修正草案,重點包括如有施用毒品的行為,尿液經檢驗判定陽性即構成刑責,讓執法標準明確可行,以全面處罰毒駕行為。

法務部發布新聞稿指出,嚴懲毒駕是政府現階段強力執行的重要政策之一,法務部長蔡清祥為此積極推動修法,將毒駕行為執法標準明確化,使執法更有成效,另一方面採取全面處罰的法律規範,以杜絕任何僥倖之徒。

新聞稿表示,刑法第185條之3修正草案6/23經行政院院會通過,未來經立法院完成修法後將能達到全面執法、標準齊一的成效,以發揮遏阻毒駕、保障國人交通安全的雙重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