ಠ_ಠ 偷偷說
為了防止自己權益受損,所以我在找工作前有稍微讀過勞基法,還有一些案例。
面試時,我這個人很不貪心,提出的希望待遇都只是:符合勞基法
面試官通常都會問我:「像是什麼呢?」
指著資料:「像是貴司這邊提到的薪資保密,並不適用在有勞資糾紛的時候喔,所以這條提到的禁止告知勞動部不完全可以喔。」
然後找到現在還沒找到工作,自作自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