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集團不斷在進化,之前就有看過「二次詐騙」,假裝某機構,可以幫被害人討回,這種魚目混珠,讓被害人二次傷害。

還有假裝同樣是受害人,讓其他受害人覺得可以拿回,就順勢相信某機構。這種詐騙方式確實可惡至極,不過人性貪婪會讓人越陷越深,止損可能是比較佳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