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故事. 西雅圖在武漢肺炎之前通過修法, 規定房東在徵租客時, 不可以拒絕第一個符合他們資格的對象. 也就是說, 如果你貼出租啟事, 然後有人說他想租, 那你就必須要租給他, 不能說從潛在租客中挑之類

再加上反歧視的法規, 房東幾乎沒有辦法開條件(你說只租女性, 只租什麼年紀的之類的條件都是違法). 弄這個法規出來的社運派當然宣稱這樣可以防止租屋歧視, 說不然如果有房東故意不想租給黑人或有前科的之類的那弱勢族群不就很可憐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