ಠ_ಠ 偷偷說
司法話題》應保障小三性自主權 法官吳佳樺判免賠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其實我有點納悶為什麼這會變成新聞
如果說是法界外的一般民眾也就算了,沒有,一看公河還不少自稱法律相關科系的留言也跟鄉民沒兩樣
不如說反而更糟,這些個半桶水說的好像有點道理,實際上誤導更深
「通姦罪」違憲!大法官宣告:《刑法》239條立即失效 | 放言Fount Media | LINE TO...早在2年前就已經由大法官會議宣告的東西,現在一堆還窩在學校裡的小朋友不知道

然後他老爸是現任大法官吳陳鐶
會說他的判決只是地方法官見解的,應該是沒踏進法院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