捅了大蔞子不能被懲處?好厲害的台電員工!

又看到這種新聞,神煩!台電員工重大錯誤被懲處,然後照慣例又有人跳出來喊冤。我看到一段內文很嚇人:

由於台電從未因員工的操作疏失,做出「一大過兩小過」的嚴峻處分,又被檢調以刑事犯罪偵辦,不僅興達電廠員工士氣低落,連台電員工的臉書、群組都怨聲四起。「有員工會故意失誤嗎?有必要被當成間諜偵辦嗎?」「為何出事都要基層來扛?」

夠嚇人了吧?這個錯誤大成這樣,如果是民營機構,早被開除還要附帶公司商譽受損的求償。而台電只記「一大過兩小過」,然後一堆人在跳腳,看來台電過去真的是過得很爽啊!

員工是不是故意失誤?不知道啊!所以需要檢調下來查,怎麼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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