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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5新增:更直白地說,我的觀點是,當到了法制研擬層次,其實換證等任何議題都已經不再是綁定任何特定身份(如"跨性別有需要"),而關涉是「所有人」(all)的事情了。現實就是,當無條件換證後,「任何人」都能因「任何理由」或沒有理由,都可以近用這制度,這才是制度之所以制度本質,因為實務上制度難以確實審核申請者身份(方法及行政/司法成本問題)。
所以,在政策層次上,我反對整天拿著「跨性別(大傘啦無術有術啦隨便啦)/非二元/雙性人」多元性別"有需要"之類出來神救援的"幫助弱勢者邏輯",因為到了制度層次就是無法審核誰是什麼,就是會和所有人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