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8要到了。
想當年一群人心繫祖國落得身陷囹圄後遭槍殺、或躺在地下道血泊中失去意識、或在積血及腳踝的地下室中匍匐聽著父親的呼吸聲漸漸消失、或在廢棄的礦坑鐵道、在港口邊、在田埂上、在車站、在學校、在廟前、在家門口,無數無辜的人丟失性命;如果我有什麼過失,便是未善盡責任將獨裁者的罪行一一揭發,乃至共犯層層包庇,直至今日仍未能實踐公義。
既然傷害他人的獨裁者不會受到制裁,人類社會何必堅持公平正義原則?檢討受害者雖合乎人性,卻欺騙自己不是弱者。
就算當年他們心繫祖國,最後踐踏這份心意的、破壞信任的祖國軍隊,仍然是侵略他們消滅他們的獨裁者。
實現公平正義的世界,是給獨裁者最好的剝奪與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