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想到之前在照顧朋友一個國小的妹妹
她:我想吃布丁
我:那我借妳20元 妳在這張借據上簽名
她:好 我姐姐過來之後我就還你錢

她:我買回來了 這個只要十塊錢
我:那妳把十元還我 可是這樣妳就只欠我十元了 所以妳在這個十塊錢的借據上簽名

於是我手上就有了總價三十元的借據
同時讓孩子知道了誠信的美德和誠信容易被人欺負的事實 我是教育天才吧